本报讯省纪委、省廉政领导小组、省经贸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
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及我省有关禁止违规印制、发售和购买、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规定,深入巩固全省治
理违规发售使用代币购物券(卡)成果。
近年来,我省贯彻执行禁止违规使用代币购物券(卡)规定成效明显。与此同时,仍 有少数商家和单位顶风违纪,继
续违规发售使用以及变相搞代币购物券(卡),造成不良影响。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禁卡工作力
度。首先,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和我省有关禁止违规印制、发售和购买、使用代币购物券(卡
)的规定,形成全社会参与禁卡的氛围。其次,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廉政办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禁卡工作责任
;各地人民银行、经贸委(商贸委、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在禁卡工作中的监管和执法职责;各
商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商家和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三,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凡继续违规发售、使用以及变相搞代币
购物券(卡)者,以顶风违纪论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纪律责任;一律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依法实行经济处
罚;一律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沈年振刘毅耿联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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