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纠风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这个主题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从1998年以来,我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先后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等5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 作。
通过集中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和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电改造中乱收费、农村类报刊征订摊派、各类达标升级等活动,全省共取消涉农收费948项,减轻农民负担7.58亿元。今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省推行了涉农税费公开制,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和交费,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14908万元。4年多来,全省共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2462件,党政纪处分2758人。
企业负担逐年下降,1997年以来,累计取消不合理收费1981项,减轻企业负担25.7亿元。同时全面推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出台《黑龙江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大对医药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推行“双处方”、“一日清单”、单病种最高限价、病人选医生等办法,加强了对卫生队伍的行风建设,改善了医患关系。经过努力,药价平均下降30%,最高的可达84%,给患者让利3045.3万元,对100种政府定价药品降低零售价格,降价金额达24亿元。
为了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以权谋私、弄权勒卡、人为设障、执法不公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从1999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省直参评部门中先后有工商、计委、地税、国税、财政和通信公司被命名为最佳单位。
各地各部门在大力“纠”、“评”的同时,也注意加强“建”的工作,积极探索纠风源头治理的办法,形成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推行收费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盛纪宣 本报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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