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嵩明县小街镇阿古龙村的两个农民李树荣、李光华,竟在家中使用禁止食用的工业盐加工生产杨梅,而且已加工生产的“毒杨梅”多达41吨。昨日,两人被嵩明县工商局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今年来昆明查处有毒食品中最大的一件,涉案的17吨“毒杨梅”被当场查封,其余流入市场的24吨“毒杨梅”正在追查之中。
今年9月下旬,嵩明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举破获了嵩明县小街镇阿古龙村两户 农民李树荣、李光华在家中使用禁止食用的工业盐加工生产杨梅的大案。调查笔录中,执法人员详细记录着:李树荣,自2000年至今为降低加工成本,购入禁止食用的工业盐2800公斤,掺进收购的鲜杨梅中进行脱水加工,并已销出杨梅17000公斤,目的地为昆明、广东潮州等地。运到后,再由他人加工成袋装小食品投入市场。现场检查中就查获加工待售的杨梅14000公斤;李光华,同村农民,看到李树荣为降低加工成本使用工业盐加工杨梅有利可图,便进行效仿。自2001年以来,购入2200公斤工业盐加工销售了杨梅10余吨,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杨梅3000余公斤。
查明情况后,嵩明县工商局及时封存了现场存放的17吨“毒杨梅”,并将两人生产的杨梅抽样后送至云南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商品检测中心,鉴定结果为:“该批杨梅系用工业盐脱水晾制,不适合人类食用。”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追查已流入市场的“毒杨梅”,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最近选购杨梅产品时要格外留意,发现“毒杨梅”的踪迹,可拨打0871-12315向执法部门投诉。 (宋 蕾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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