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6日电(记者陈冀)广州市将从明年起调高污水处理费,拟定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记者
今天从广州市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上获悉的,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有待听证会后决策。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自1998年征收以来,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广州市又陆续开工建设猎
德、大坦沙、西朗等4个污水处理系统,每天将增加生活污水处 理能力84万吨。4个系统建成后,全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
由目前的31.86%增加到70%以上。
随着城市发展和污水处理量的大幅增加,广州市目前每吨0.3元的污水收费标准已远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经测
算,广州市污水处理完全成本每年为12.28亿元,营运成本为每年4.87亿元。现行的污水处理费用不仅低于北京、上
海、南京、长春等大城市的收费标准,与国际大城市相比更是有相当大的差距。
广州市建设委员制定了两套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一是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按污水排放量收取0.3元/吨
,调整为0.7元/吨。据此方案测算,每年共计可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5.92亿元;二是对居民和单位采用差额收费方式
,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5元/吨,单位1.0元/吨。按此方案,全市约可收取6.58亿元污水处理费。
广州市各界代表对方案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和广州市物价局的负责人在听证会后指出,为加强污水
处理的投入力度,对所有污水排放主体坚持“谁排放、谁付费”的原则,并兼顾自来水公司、居民及其它单位方便计费、收费
及缴费等工作,将建议采用每吨污水处理费为0.7元的方案,待报送广州市政府批准后预计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据介绍,新的污水处理标准将对退休、下岗、失业、低收入等弱势群体实行减免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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