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9月29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首部人事人才法规――《深圳市人才市场条例》日前颁布,将于10月
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部法规是国内首部通过听证会立法出台的法规,审议次数之多、历时之长,在深圳人大立法10年历史上
是少有的。《条例》的出台,为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目前,职业中介机构的虚假行为泛滥成为社会的公害,对此,《条例》确立了职业中介机构在业务活动中的信用记录
。其中规定:人事部门将市场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招聘活动中的诚信状况进行存档,违反诚信原则的将定期公布。这意味着,缺
乏诚信上了“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将在市场活动中失去求职者的信任而终将被淘汰。
同时,深圳市人事行政部门将对人才供求信息进行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向
社会公布,以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但是在招聘活动中,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
歧视性规定。此外,一些与招聘职位没有关系的个人信息,应聘者可以拒绝提供。《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收取
押金、培训费、集资款、保证金也属违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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