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第一部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有望在蓉出炉。由成都市民政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起草的《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近期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如获通过,将填补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条例的空白。
《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共分22条,重点明确了社区建设中三大关系和主要职责,分别是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与驻社区单位、物业 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中介组织。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包括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扩展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区就业和发动社会力量做好社区内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等。同时,指导、协调、督促社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也是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社区居委会依法享有自治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用于社区开展工作和活动的设施应交由社区居委会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性质;社区建设所需经费除政府投入外,还可通过社区自筹、单位和个人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作为补充。
《条例》草案还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区,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社区服务站和社区警务室等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并纳入竣工验收。(记者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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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有社区833个社区是指由区(市)县政府按1000户-3000户规模设立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目前,成都市拥有街道办事处86个,其中城区71个;社区居委会833个,其中城区社区居委会3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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