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几个黄金周一样,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北京的故宫、长城、颐和园、天坛等旅
游景点也接待了大批外地游客。而与以往有所不同,游客如果不小心随地吐痰、随手扔掷废弃物,将受到比以往严厉得多的处
罚。据统计,10月1日至5日,仅在颐和园东宫门广场范围内,针对游客(其中绝大部分是外地游客)的随地吐痰、乱丢烟
头等行为,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青龙桥分队就开出罚单60张,共计罚款3000元。
外地游客兴高采烈来北京旅游,没想到吐一口痰或扔一个烟头就被罚款50元,有人难免对此很有意见。他们也许听
说过别人在北京随地吐痰被罚款5元的故事,现在这种倒霉事让自己碰上,罚款金额却涨了10倍,岂不是“欺人太甚”?然
而法不容情,经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于10月1日起实
施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四)其
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对违反者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因此,北京的城管队员对随地吐痰或乱扔烟头的外地
游客处以50元罚款,是在依法进行严格管理,而不是什么“专门欺负外地人”。
由于新修订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一个月前才正式发布,别说初来乍到的外地游客对此知之不多甚至一无所
知,就是长期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北京市民,有人恐怕也只是一知半解。外地游客在不那么“知情”的情况下受到处罚,要说
起来的确有些冤枉。城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向外地游客宣传新《条例》,包括由旅游部门组织导
游对游客进行宣传。毕竟游客被罚款是一件窝火的事,城管部门实施罚款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外地人员来北京旅游、逗留或办理公私事务,由于人生地不熟,除了容易犯下随地吐痰、乱扔烟头那样的低级错误,
还有可能落入一些黑出租、黑旅店、黑旅行社设下的圈套,上当受骗,苦不堪言。北京应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狠打击那些
在机场、火车站拉客的黑出租、黑旅店,以及私自组织“一日五游”的黑旅行社。与向外地来京人员宣传新《条例》,对违反
新《条例》者进行处罚相比,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权益不受侵犯,帮助他们远离坑蒙拐骗,为他们在北京的衣食住行提供热情
周到的服务,应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相关报道见本版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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