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勇)经过三年努力,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的“五二一”争创活动在我省检察系统结出丰硕
成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面貌焕然一新。1999年初,省检察院提出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争创“五好”、“两满意”和“文
明系统”活动,并制定了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意见。各地结合实际,掀起了争创热潮。基层基础建设是搞好争创活动的前提,
省检察院对基础较差、困难较多的县市检察院实行挂牌攻坚,分类指导,尽心帮扶。各基层院也都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把争创
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金家庄区院、颍上县 院等基层院基础建设措施有力,效果显著,跨入了全省、全国先进行列。
推进管理机制的创新,对检察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检察系统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灵璧、明光、全椒和金寨等
县区检察院实行千分制或其他形式的量化考核,加强了管理工作,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各地以强化办案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的
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违纪多发时段的管理,把管理、教育和监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贯穿于干警的工
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省检察机关还聘请了361名特约检察员和1056名执法执纪监督员,逐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
机制,减少了违法违纪现象。各级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近年来,省检察院制
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约事,规范基层建设和干警行为,有力地巩固了“五好”检察院创建成果,推动了全省检察
机关“文明系统”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颍上、繁昌、太和县院等许多基层院坚持开门纳谏,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
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使“五好”创建活动更加反映民意,充分体现了创建工作群众性
和广泛性。经过三年创建,全省128个检察院已有125个被各级文明委、文行委评为“文明单位”,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
评为“省直三优文明机关”。此外,全省检察系统还先后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院———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院、淮北市烈山区院
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吴信林、杨广发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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