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铁岭消息(特派铁岭记者赵天乙)节日期间要是摔了一跤,不但身体受苦,整个节日都会失去应有的色彩;要是
没有人为此事负责,那就更窝心了。铁岭的卢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憋屈事。昨日,卢女士找到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国庆节那天的下午6时许,她在超市里买了些过节的物品,骑自行车回家。当时天下着大雨,再加上路灯没有打开,
能见度很低。当骑至天玉商场门前时,安放在商场门前充气 拱门的绳子将卢女士绊倒,卢女士大头朝下摔下自行车。幸好一位
好心路人将其扶起并报警。她本以为警察来了,商场的有关人员解释一下就算了,没想到接待他们的保安却对此事不以为然,
并对警察讲“这是俺家门口,她瞎啊”等恶语相向。卢女士告诉记者,她并没有要求商家经济赔偿,是商家在步行街上拉的绳
子将她绊倒了,说句道歉咋就那么难!
办理此案的赵警官告诉记者,由于此事管辖权归城管部门,他曾多次拨打建委投诉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由于卢女
士没有提出经济赔偿,他三次找到商场协商,但除了保安外,没见到任何负责人。赵警官认为,无论商场拱门的设立是否得到
有关部门的批准,都应该在明显的部位设有标识,保证行人的安全,特别是在夜间。当记者来到天玉商场采访时,一名保安告
诉记者,现在是放假期间,所有领导都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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