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谋求更好的工作。国家统计局一项统计表明,
我国流动人口已经超过1.2亿人。在全国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4242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5%。其中35.5%
的跨省流动人口流入广东。
川皖湘赣豫鄂流出人口占全国六成
流动人口,通常指在某一时间范围内居住地发生跨越一定地域界限变动的人。
统计显示,在跨省流动人口中,从四川流出的占16.4%,从安徽流出的占10.2%,从湖南流出的占10.2
%,从江西流出的占8.7%,从河南流出的占7.2%,从湖北流出的占6.6%,六省市流出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
59.3%。
从流入的地区看,流入广东的占35.5%,流入浙江的占8.7%,流入上海的占7.4%,流入江苏的占6%,
流入北京的占5.8%,流入福建的占5.1%,六省市流入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68.5%。
全国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的占27%,从乡村流出的占73%。流入城镇的占74.4%,流入乡村的占25.6
%。
许多人成为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在流动人口最密集的广东省,目前有约1100多万的外地劳动力在这里就业。他们中80%是18-35岁的青年
,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占了12%。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展研究中心的云利珍说:“他们已经不单单是靠出卖体力赚钱,许多人
是职业经理人或企业的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广东的外来流动人口每年至少给家乡挣得30多亿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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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如被随意克扣、拖欠工资,劳动时间过长、强度过大等时有出现。流动人口面
临的这些不公正甚至歧视性对待,通常是传统体制遗存下的城乡隔离就业、城市户籍管理等制度中不合理之处的延伸。随着社
会的进步与发展,这些制度的打破与改革不可避免。
依法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已日益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广东就出台了《广东省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条例》,对流动
人口在就业、最低工资、工伤救助等方面作出规定。劳动监察部门还重点打击了拖欠务工者工资的行为,仅2000年,广东
省劳动部门就为103万名务工者追回拖欠工资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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