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大跨境洗钱案。
这宗牵涉祖国内地闽粤和香港、加拿大多地的巨案,黑金总额高达至少500亿港元。此案一时成为香港市民茶余饭后的一个话题。
你能想象每天都提着装有1000万港元现金的手提箱,由深圳罗湖海关偷运过境到香港 吗?今年9月11日,香港东区法院对此案第一次开庭。据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在法庭外向记者透露,涉案疑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此手法,每天把在祖国内地避税和贪污所得的黑钱偷运至香港,再转账到1300多个银行户口。这个“洗黑钱”集团作案长达6年,活跃于广东省珠海、中山、深圳和福建等地,集团雇佣多名“跑腿”,除手提过境外,还每天3次将29种包括英、日、法、美的货币,在内地用货车、私家车经文锦渡、落马洲口岸带往香港,再通过预先在香港开设的兑换店,作为“黑钱”的进出中心。每天偷运出境的黑钱,最高达到5000万港元。
香港廉政公署的消息称,行动获得内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协助。
香港廉政公署曾接获贪污举报,指一名银行高级经理涉嫌收受贿赂,协助“洗黑钱”活动,于是去年9月展开了一场名为“猫头鹰”行动,出动200人及向法院取得100张搜查令,拘捕了39名涉案人,截获总值850万港元的各种钱币,冻结案中疑犯7000万元银行存款,捣破了这一跨境洗黑钱集团,并罕有地与香港警方商业罪调查科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联手调查。经一年深入调查,正式起诉其中8人,控以受贿协助“洗黑钱”罪名,当中包括一名前宝生银行高级经理,他涉嫌收受找换店贿款及免费内地旅游。
被落案的其中6人,被控一共6项涉嫌贪污及清洗黑钱罪名。
首被告林耀忠,47岁,前宝生银行高级经理;
另5人分别为:
陈仲明(41岁)、叶向荣(52岁),两人皆为杰协有限公司股东兼董事;
黄崇德(30岁)及黄崇楷(36岁),两人分别为杰协股东及文员;
邱金龙(26岁),司机。
6人同被控以一项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控罪,即指他们于1996年4月1日至2001年9月11日期间,与王秀年、林秀绵、张良龙、林利来、梁国礼及其他人串谋,在知情的情况下,处理数笔透过犯罪得来的金钱。
林耀忠另被控以两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罪名,指其于1997年及2001年两次收受陈仲明共2万美元,作为林在宝生与杰协的业务往来时,对杰协予以优惠的报酬。陈仲明则被控以两项以相同理由向林提供利益罪名。
林、陈及叶又同被控以一项与宝生高级职员梁国礼串谋,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银行存款单,意图用以误导有关银行。控罪指该等存款单声称存入杰协的银行账户的多笔存款是转账存款。
另外,邱金龙在去年9月11日在边境被捕时,身上藏有一支电枪,被加控无证藏有电枪。
此外,另两名被落案的是一对商人夫妇,男名姚捷湶(58岁),其妻钟巧琴(50岁),两人共被控5项涉嫌诈骗及清洗黑钱罪名,在1998、1999年间,向内地多家公司,讹称有商业交易,以骗取银行共3笔500万美元的记项(即银行存有记录)。姚另被控以两项罪名,指其于1999年处理可公诉罪行所获的得益。
除8名被告外,另有35人疑在案件中触犯与非法汇款有关的罪行,而先后被检控。他们分别被判缓刑或罚款。有关罚款总计42万港元。
目前,廉署及警方的联合调查小组仍在继续调查有关涉嫌洗黑钱案件。
洗钱案主犯曾是抗贼英雄
涉及500亿港元惊人洗黑钱案的首被告林耀忠,被捕时是宝生银行高级经理,而在28年前,他曾是宝生银行风光一时的抗贼英雄。
一些老香港人仍记得,在1974年5月24日,旺角宝生银行分行曾发生轰动一时的持枪独行匪劫持人质事件。案发当日下午近5时,银行正欲收市落闸时,独行匪李渭彬突然持枪闯入,鸣枪6响,指吓银行内的10多名职员。不过,他还来不及掠夺钱款,银行大门的闸已落下,他成了笼中困兽,而银行职员则成了人质。稍后,大批警员接报到场,包围了银行,与匪徒隔门对峙。此案共有11人被劫持和捆绑,“李大贼”在银行内不时接听警方人员或记者打来的电话,他声称还有3名同党一起作案,但警方却从后门逃出的几位银行职员口中知道,匪徒只是一人而已。
这一劫持人质事件,警匪前后对峙了超过18小时,直至翌日上午11时20分,一名机智的银行职员悄悄自我松了绑,趁“李大贼”一时松懈而放下手枪时奋起反抗,当时被夹持的林耀忠双手遭反绑,亦勇敢地与其他同事一道,群起围攻“李大贼”,经历了一番血战,才将贼匪制服,但林与另两位同事却被匪徒用刀刺伤。
后来,职员打开大闸,呼唤警员进入擒匪。当时林冲出门口,见警员动作缓慢,他一边大叫,一边用臀部把一名警员撞进银行,这一瞬间成为媒体经典镜头。如今,抗贼英雄成了香港有史以来最大跨境洗钱案的首被告。香港不断收紧法例打击“洗黑钱”
近年,香港揭发洗黑钱罪案时有所闻,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案例有:
公司董事许日成(43岁)及妻子黄雪梅(43岁),涉嫌于华侨商业银行户口内洗黑钱约6亿港元。2001年10月23日,他俩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控,控方指案件涉及中国银行开平市前行长许超凡及两名高级职员,亦牵涉一名内地官员,但事发后4人不知所终,据称已潜逃往加拿大,涉款亦被调走。许日成与许超凡为堂兄弟关系,前者利用胞妹许夏利(25岁)来港从香港银行提取非法得来的现金时,与另一女子程誉珠(33岁)被警方拘捕。
2001年1月至10月,持双程证从祖国内地来香港的男子余欢旭(译音),涉嫌将一笔1360多万港元从犯罪得来的金钱,存入一家贸易公司的银行户口,被当局控以洗黑钱罪名;而一名辅警高级警司则于相同期间,涉递交虚假发票及单据,以骗取银行向上述贸易公司发出550万港元信用状,被控诈骗。
前香港艺人高飞,原名唐高干,于2001年在澳洲墨尔本法庭承认透过赌场洗黑钱,金额超过2亿美元,被法庭判处入狱16年。
……
香港政府严厉打击洗黑钱活动,自1997年起已不断收紧法例,并敦促银行业严格遵守,而金融管理局于2000年底修订条例后,规定银行及找换店收取2万港元以上的现金交易,需要登记交易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保存记录,识别及举报可疑交易等。
香港银行界人士虽然支持政府的做法,却因为洗黑钱组织手法专业,要彻底查出涉及户口并不容易。银行界人士认为,客户可以个人、公司、慈善团体、空壳公司等不同名义开立银行户口,又可利用信托户口和代名人户口来逃避身份查证程序,此外,客户也可借助有抵押及无抵押贷款洗黑钱。
赖昌星也是洗钱客户之一
据可靠消息来源透露,此案涉及的洗黑钱集团的客户,包括至今仍在加拿大的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其党羽也参与运作。调查发现,不少集团的洗黑钱程序,是先由内地的不法商人,透过多名香港人,将逃税、贪污及不法勾当得来的资金,以现金形式经陆路边境用车辆走私来港,再串同一间找换店及类似宝生银行经理级人员,将已清洗的黑钱存于银行内,部分再汇至外国目的地。
据廉署调查,涉案的不法内地商人,多来自珠江三角洲,如中山、珠海、深圳及福建等地。他们在贪污漏税,甚至作奸犯科后,得来大笔黑钱需要寻求“出路”,于是聘用多名香港的“跑腿”,每日将黑钱分几次,利用货车及私家车,甚至手提闯关,经文锦渡、落马洲、罗湖口岸运抵香港。
洗黑钱集团在香港收到这批黑钱后,先将现金存入涉案找换店于银行开设的户口,将外币兑换成港元,再在银行经理协助下,以转账存款方式,将“黑钱”转存到多个由个人或公司持有的存款户口内。
根据香港的法例规定,超过2万元以上汇款,必须登记客户身份和备存交易记录,遇有可疑交易须向警方及海关的联合财富调查组举报,但在银行体系内的转账则不用记录。所以银行经理以转账存款方式,掩饰巨额现金存款避过银行监察。
据报道,目前国内黑钱每年洗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而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中,相当一部分就来自大陆地下钱庄的洗黑钱活动。据业内人士称,洗黑钱有多招,其中有三种通常方式。
第一种是与香港方面签订合同购货汇钱出去。通常会利用分别设于内地和香港的母、子公司,互相配合做假单据。不法之徒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开办空壳公司的方法把黑钱“洗白”。例如,以国外子公司的名义,将货物高价出售给母公司,母公司则以黑钱付款。第二种是透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不法分子会在内地设立获得出口权的出口公司,并成立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目前内地沿海地区走私积蓄的黑钱,多数利用地下钱庄“洗掉”,因为此办法的成本较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1:0.93(人民币:港币),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是1:0.85。第三种是分散投资化整为零。不法分子可以把黑钱存入银行,转化为支票、公债等,又或透过其他渠道,把黑钱换成外币、黄金、珠宝、汽车以至其他不动产,然后变卖套现,使黑钱变成合法货款。
香港警方与廉署亲密合作
早前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曾一度发生“警廉风波”,不过,在处理这一500亿跨境洗黑钱案时,双方则紧密合作,对此,香港市民颇感宽慰。
据了解,双方为此成立了特别联合调查小组,警方派出10多人长驻廉署办公室达六七个月。该联合调查小组由廉署的Z组女总调查主任徐文慧指挥,并由她直接向廉署助理署长黄世照汇报。小组成员中,包括一名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和高级督察级在内的6名成员。小组曾派人前往加拿大搜集罪证。
两部门的发言人都表示,今次联合调查行动显示了警廉双方的合作成效及决心打击贪污、商业诈骗与洗黑钱活动。这是1985年海外信托银行骗案以来,警方和廉政公署首次同类合作。当年,海外信托银行突然向外宣布资不抵债,面临倒闭,香港政府翌日宣布动用20亿港元接管银行。廉署与警方1986年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警方派出30人到廉署坐镇,经16个月调查,发现银行主席黄长赞及商人叶桩龄串谋骗走银行6680万美元,最终分别被判入狱2年和6年。
在香港,廉署与警方很少会互派调查人员长驻对方办公室,因为廉政公署始终在处理不少涉及警方贪污的案件,双方互有避忌。特约撰稿/江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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