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抢占人才高地》一文见报后,许多热线打进本报询问沈阳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记者昨日采访了沈阳市
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苏英文处长,对相关事宜作了进一步说明。
苏处长介绍说,1995年上海率先构建人才高地,1998年,沈阳市曾下发了《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降低了
人才进沈阳的门槛。前几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人才资源高地的若 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事宜和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
引进院士政府奖40万
据了解,目前沈阳仅有20名两院院士,数量上不仅不如上海(135名),南京(70名),甚至少于长春(26
名)、青岛(25名)和大连(23名)。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对引进“两院院士”的单位,市政府给予重奖,奖金额为40万人民币。对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
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负责人和在跨国公司任职3年以上、熟悉WTO体制下企业
运作的国际贸易经营管理人才的单位,经市组织有关专家认定以后,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吸引归国人员创业
调查显示,中关村海外留学人员占整个中关村人才的30%,苏处长说,沈阳在这方面比较薄弱,虽然也有海外学子
创业园,但是去年一年只有22名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上博士生、研究生一共也只有28人。
因此这次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中的高级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沈投资创办企业,留学回国人员来沈创办企
业,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和华侨中高级人才在国外或来沈工作期间,其合法提供的国外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或研究成果被采纳投产,使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成果转让费或连续3年按其产生年经济效益的税后利润5%奖励本人,
也可将提供的合法科研成果作价入股,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到2005年,要吸引8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
沈阳服务。
人才进沈一路绿灯
苏处长说,沈阳市人事局与公安局户政科、计划部门、编制部门等相关部门协调,使引进人才不受计划指标的限制,
控制人口,但不能控制人才。
针对因流动而辞职的外地人才,根据本人的要求和岗位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恢复其身份。对引进硕士、博士,评
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岗位、任职年限限制,根据本人年限直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也可采取先聘后评的方式进行。
另外要创办“双语学校”,解决来沈外国专家、外籍华裔专家和归国留学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对于引进博士的配偶,
由市政府根据其本人条件指令性安置工作;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及时安排在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就读。
见习记者关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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