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宣布,将在今年10月以抽查、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级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情况进行大检查。据介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极少数审判人员和执
行人员滥用审判权、执行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自1998年以来已陆续公布实施了一系列自律性制度,包括法院审判人员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和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这些
制度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了监管,同时也严格 明确了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措施。经过近五年的努力,法院
内部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纪律约束机制已基本形成。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各级法院进行内部纪律全面大检
查,充分表明了法院系统敢于正视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的勇气与信心。
不回避矛盾,不讳疾忌医,不文过饰非,是这几年法院系统在大力推进改革、促进司法体制创新过程中,给人们留下
的一个深刻印象。肖扬在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初即公开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在自负其责的前提下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报
道和监督,到2000年他在全国“两会”上坦陈中国法院面临的审判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尚未理顺、“执行难”尚未根本扭
转、法官队伍违法违纪问题还比较严重等“四大问题”,从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
解决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滥用执行权,违法违纪;精神懈怠,
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消极执行,畏难厌战;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激化矛盾,引发事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违抗监督,不服管理;领导班子原则性不强,软弱涣散,自律不严,作风不正等“六大问题”,到此次各级法院进行的内部纪
律全面大检查,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法院系统是存在不少问题的;第二,这些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大多正在或即将着
手进行解决;第三,要实现司法公正的伟大目标,我们还必须努力完成大量的基础性的、开创性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被写入庄严的《宪法》,司法公正无疑是依法治国的
一个中心环节,而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院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切实推进法院体制改革,确保法院在
接受人大、检察院和社会舆论等外在监督的同时真正享有独立审判的权力,则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法院系统在对待自
身存在问题的时候显示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了司法公正的希望。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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