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消息据《经济日报》报道:每当中秋月圆,人们总要阖家团聚,共享朗月和月饼的美味。有些厂家近年来出
产的月饼,却使这道风景线有些“变味”———不仅馅儿越来越难吃,这包装也越来越复杂。
买家生闷气,环保皱眉头
有些盒装月饼看上去挺气派,一打开却稀稀拉拉,作为核心商品的月饼仅有区区几块,顶多值十几元,却因左一层右
一层的软硬塑料、发泡塑料、纸板纸片和格子等,包成了个“虚胖子”。有的月饼包装竟达7层,体积占到整个商品的六成。
这种虚张声势之月饼包装的另一层负面作用是:大大增加了垃圾的数量和总体积,从而浪费大量宝贵的林木资源,还
增加了对自然环境的“污染项目”。
厂家何以既“无奈”又“无惧”?
采取上述做法的厂家表示,这样做是出于“无奈”:一曰现在好些人买月饼就是为送礼,用的是公款不算,他注重的
也就是体面和观感,这当然主要靠包装;二曰当前国人的饮食水平早已普遍提高,所以不管你月饼做得多好,对很多人来说都
无所谓。现在月饼的“礼仪价值”已经远远大过“实用价值”。而“礼仪”还不就是“表面文章”?三曰“过度包装”现在已
成风气。反正这种包装的钱最后也是消费者掏,厂家干嘛不“随大流”呢?
看来关键还是因为包装领域中缺个“打虎的武松”———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过度包装”在不少国家是违法的
据报道,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制定并严格地执行着“包装法”。比如近邻的韩国就明确规定:“过度包装”属违法
行为。他们对物品包装在整个商品所占的比例和层数,都有相应的严格限制,还时常对市场上的商品包装进行检查,对精简的
包装予以奖励,对过度包装的商品予以罚款。
许多国家的法律还都明确规定,包装物的体积不能超过被包装商品的十分之一。
还有一些国家,从相应的立法、政策(如税收和贷款等)以及制度等层面,都在大力规范和引导企业与全社会的“绿
色包装”理念,如德国10年前就开始倡导商品的“无包装”和“简单包装”。因此,假若商家要对商品进行一定包装,就须
缴纳“废品回收费”:而消费者若想扔掉包装,就要交“垃圾清理费”。
我国消协曾指出,只要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商业欺
诈”。然而从月饼等商品目前的包装上看,这类规则在我国市场特别是消费品市场上的威力尚十分有限。因此,亟待尽快制定
一些专门治理“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杨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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