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宁交轩) 为缓解南京长江大桥交通压力,充分发挥南京第二长江大桥交通功能,合理均衡过江交通流,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今日起,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长江大桥减负及发挥二桥交通功能的交通管制通告。
《通告》规定:每日7:00-22:00禁止非本市籍机动货车从以下路段通行:长江二桥高速公路、绕城公路以西;长江以南;江东南路、江东北路、惠民路(建宁路惠民路口以南) 、建宁路(四平路广场以西、建宁路惠民路口以东段)以东(以上不含本道路、广场);向兴路、纬八路、雨花南路(以上含本路)、雨花东路(卡子门路口以南)、大明路、光华路(以上不含本道路)以北范围内的市区道路。同时,全天禁止从宁连、宁通公路以及从宁镇公路、沪宁高速公路、宁杭公路过江的非本市籍机动货车从长江大桥通行,一律从长江二桥通行。
从宁合高速公路、浦泗路以及从宁马高速公路、宁芜公路过江的非本市籍机动货车可经绕城公路、江东南路、江东北路、惠民路(建宁路惠民路口以南)、建宁路(四平路广场以西、建宁路惠民路口以东),至长江大桥或长江二桥、板桥汽渡通行。《通告》还规定,原已实行的长江大桥禁止平板车、半挂车、拖挂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含机器三轮车)、总重量20吨以上的单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非机动车通行的管制措施继续执行。
《江南时报》(2002年10月10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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