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近日出台。
有一段时间,我市专家市场有些混乱。“菲律宾乐队,俄罗斯舞女也被称作专家”。《办法》专门对专家的聘用行业作出了规定。他们适用于“聘请国外的经济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到我市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科研机构、农业、医药卫生、财政金融等单位,从事短期或者中长期工作。”受聘专家“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 退休仍胜任工作的人员”。
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的渠道主要有:外国专家组织、中外中介机构、聘请专家单位自行联系以及中国国际人才网站等。欲寻找外国专家的,需填报《外国专家需求表》。此表可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cqpa.gov.cn)上查询,以电子形式报送。
通过外国专家组织寻求外国专家,应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凡涉及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的项目,不应向外国专家组织提出要求。
《办法》还对项目审批进行了规定。项目审批的支持重点是: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和市级计划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技攻关以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等。
短期工作专家(每次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每人每月3万元标准予以资助。中长期工作专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予以资助。(记者 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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