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姚文) 据有关报道称,香港每年400亿港元的保费收入中有120亿港元,即近1/3来自内地,其中不少是香港保险从业员非法到内地销售保单,即所谓销售“地下保单”所得的,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近日,中国保监会特地发布公告警告内地投保人,购买“地下保单”,将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护。
未经中国保监会许可的保险公司通过种种渠道向内地市场销售的各种寿险保单,被业 内人士称为“地下保单”。私自进入内地拓展业务的主要是香港和澳门的保险公司,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其中以香港的友邦保险、盈科保险和澳门的友邦保险为主。
价“平”且用美元赔付
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计达到1809亿元。但投“地下保单”8万元人民币可以领取10万美元的生存保险金,还可得到100万美元的死亡赔付,这样的价格,在内地是绝对不可能买得到的。还有很关键的一点是,用人民币交保费,还可以得到美元的赔付。
为了吸收高端客户,消费者的保险越多,香港业务员对他们的优惠就越多,据悉只要客户(包括其家庭成员)每年总共交的保费在1万美元以上,到香港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就由香港业务员来付,包括往返的机票、体检费等,相对于国内20万元或30万元人民币保额就要求体检相比,在境外公司买30万美元保额不用体检都是很正常的。
高额佣金利诱深圳业务员
陈小姐在深圳做了7年保险的资深业务员,经人介绍,香港保诚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了她,看中的就是她手中掌控的内地客户资源,要与她“共同合作开发深圳市场”。
陈小姐说,对方开出的条件实在诱人,佣金比内地保险公司高很多。她说自己只是近来被“猎取”的对象之一,周围的同行都遇到类似的情况。
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理所当然成了众多香港人寿保险公司“走私保单”的重攻之地,每年估计有超过70亿港元流入香港。
退保及理赔或遇困难
3年前,在高额回报诱惑下,深圳一私企老板张先生和几位圈内朋友,购买了香港友邦保险,年缴保费5万多港元,签约地在东莞。
两个月后,张老板有些后悔当初冲动的购买行为,想退保,谁知怎么也联系不上这位业务员了。为了退保,张老板特意去了趟香港友邦保险。经公司认定,由于签约地并不在香港,他们的保单被认定“无效”。
王女士由于工作关系,经常出入香港,完成签单手续不是难事。在业务员指导下,她还特意到香港当地医院完成了体检程序。她的保单已经公司确认有效。但她现在有些担忧:万一出了意外,能否顺利得到理赔。
得不到内地法律保护
陈小姐近日就此咨询香港法律援助处,得到的答复是:一旦发生索赔,内地的有关证明不一定被香港有关方面认可;如果不被认可,投保户须自费聘请香港的律师重新确认。
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说,内地人在港澳地区投保海外保险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应属于涉外保险合同,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适用内地法律。也就是说,这些保险合同的成立、内容的解释、履行、违约责任、变更、中止、转让、撤消、解除及终止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的解决,都将以港澳地区的法律为依据。
由于内地法律和港澳地区的法律差异,又由于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履行期限比较长,长期定居在内地的投保人索赔取证,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十分严重。
在内地签香港保单属非法
新快报讯对于香港保险从业员到内地销售“地下保单”,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周俊明前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内地人士购买香港保险公司的保险是允许的,但在香港签订保单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受到香港法律的保障,否则都属于非法保单。
被指在内地销售“地下保单”较多的香港友邦保险公司,其市场拓展部副总裁洪德修则指出,该公司一直十分注意对保险经纪的监管,不允许他们到内地销售“地下保单”。
洪德修还强调,该公司并没有以特别优惠的条件吸引内地人士购买保险。
至于内地人士购买香港保险会否因为距离较远而调查需时,以致延误理赔的时间?洪德修表示,该公司有一套程序处理有关外地人士理赔的事宜,不会出现时间延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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