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陈才兴)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市消委会共受理商品房投诉21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5倍,其中对房产商虚假宣传的投诉是一大重点,虚构设施、夸大其词、偷换概念、欲擒故纵、出尔反尔已成为不法房产商的五大骗术。
骗术一 虚构设施 精品楼成海市蜃楼
部分房地产发展商在广告上图文并茂地说明该小区的环境如何优美,学校、会所、运动场、游泳池等配套设施样样齐全,等入住后才发现“一无所有”。吴先生就是一名受害者,他于2001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本是看中该楼盘“齐全”的设施才下订金并付了首期,后来才发现所谓的“一流的设施”只是“海市蜃楼”。
骗术二 夸大其词 “望江楼”难以望江
陈先生反映其花了42万元买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筑面积为70.98平方米的商品房,该公司称该楼盘是“望江”景观,到收楼时才发现怎么也望不到江。
骗术三 偷换概念 岂能“免费送家私”
有些开发商打着购房免费送家私、装修的幌子,引消费者上钩,等消费者买房后要求送家私时,商家才称“免费送家私”只是把你买了的家私负责送上楼,让你大跌眼镜!
骗术四 欲擒故纵 缩水楼骗你没商量
一些商家刻意隐瞒房子的真实面积,消费者以为捡了便宜,等所有手续办好后,开发商再改变测量标准,要求房主需补交一大笔房款。
骗术五 出尔反尔 入住5年房产证难产
某些发展商以强欺弱,不按合同履行承诺。比如合同规定在某个时间交楼,而商家却总在规定时间后一味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广州市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时承诺入住3个月内可拿到房产证,但林小姐入住5年了,房产证至今仍然没有着落。
对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为避免落入虚假宣传的圈套,在买房前一定要到实地考察,购房前最好多比较几家房地产,进行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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