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打了个时间差
记者从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公告上看到,的确有一些诸如“庆奥”“粤运”“银奥”等商标已经过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
,予以公告。
这些商标在字形、字音方面很容易让人与奥运会想到一起。“庆奥”让人联想到“庆 祝奥运”,“粤运”与“奥运”
字形很相似,“银奥”让人想到“迎奥”。但实际上,这些公告的商标与奥运会没有任何瓜葛。如“粤运”是浙江一家公司的
,商标使用于该公司生产的大头菜、海带、黄花菜等菜品。而“庆奥”则属于广东顺德的一家集团有限公司,“庆奥”商标主
要用于动物项圈、旅行袋等用品。
这些商标的申请日,全部是在去年7月份,那时正值申办2008年奥运会期间。国家商标局于今年六七月间对这些
商标申请发布了初审公告。这些申请商标如果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
企业欲借奥运打品牌
为什么要用这些商标呢?应该说大部分灵感来自于当初全国“申奥热”,企业想借奥运打出品牌,做“奥运”经济。
记者电话采访了申请“庆奥”商标的广东顺德某公司,该公司负责商标业务的龚女士对记者说,既然当初国家商标局
初审通过,他们申请“庆奥”商标就没有什么不对之处。他们申请“庆奥”商标的目的就是扩大产品的知名度。
专家对此存有异议
“庆奥”“粤运”“银奥”能否申请商标呢?记者采访了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主任李雷。李雷说,“奥运”二字
不是商标,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约定俗成的称呼。对“奥运”及一些相似称呼申请商标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看由谁来申请。
李雷分析,这些商标申请,都是在申奥成功之前申请并经初步审查而公告的。由于在此前没有“奥运”这样的商标,
因此,当一些公司盯上奥运经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时,是可以通过初审的。国家商标局目前对于与“申奥”“奥运”相关的申
请会进行严格地审查,这些申请者恰恰是打了个时间差。
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归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
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所有,任何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借奥林匹克标志生财。
李雷不无担忧地说,《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如在公
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如果这些商标在公告期没有人提出异议而被申请下来的话,
可能会在使用中引起人们的误解。晨报记者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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