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时标通讯员罗霖)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昨天下午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一批条例和决定
,而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未获表决,将于下次常委会再次审议。
据介绍,由于本次会议议程中要求审议的条例事项比较多,为了给常委们更充裕的时间去认真审阅《广东省物业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常委会决定暂不对该条例进行表决, 条例将在下次常委会作更充分的审议之后再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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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后几易其稿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提交审议时依然引来较多不同的意见与呼
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草案中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而规定业委会要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监
督,显属颠倒了“主仆关系”。《条例》本应对如何规范收费、物业管理的公开度、透明度作规定,实际上却将重点放在了管
理业主方面,约束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的业委会的职责达八项之多,但缺乏可操作性。草案强调更多的是如绿化、环
境、小区设施等,忽略了保安这一最基本的物业管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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