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任庆明记者吴学婵)本市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日前出台了服务经济建设的六项具体意见,以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此次出台的服务经济建设的具体意见,是该院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市委书记张立昌近期调研讲话精神推出的新举措。这六项具体意见包括,积极 运用检察职能,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服务性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主动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依法严厉打击物资运输、仓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严惩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强迫交易等经济犯罪,及时办理企业不服已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案件,为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金融、保险、证券行业职务犯罪,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职务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中小企业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竭尽全力促进中小企业放心、放开发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城市环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从可能发生犯罪的环节入手,监督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勘查、招投标、转包、分包等活动,实现预防犯罪与工程建设同步,倡导建设“阳光工程”,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问题发生。依法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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