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靖远县平堡乡为了“抢抓”白银至四龙镇公路建设的机遇,以期获得白银市交通局对该乡“吊桥—蒋滩”公路路面铺油的全面支持,在金峡村“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强行砍伐大片繁花盛开、已挂果数年的苹果树,践踏和掩埋再有一月便可收割的麦苗,“突击性”地进行村镇道路改造工程。
但在一番大兴土木之后,所谓的“道路改造工程”却搁浅在果园和庄稼地里。这种为 争项目、争资金而不顾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村镇道路改建带来的遗憾
树被砍了,青苗被埋了
过靖远平堡黄河吊桥,东岸便是金峡村。8月29日和9月18日,记者先后两次在该村采访时看到,村民反映的这条取直后的“路”,路面宽8米、路基宽12米,从平堡吊桥东200米处起至麻家巷口止,长度仅有300余米,新铺的路基从一片果园和庄稼地里惯穿而过,路基两旁,几座蔬菜大棚已被彻底摧毁,随处可见的是被锯伐后干枯了的果树枝和压在路基下早已干枯的麦苗,坑洼不平的路面上堆了不少垃圾。而百米开外,便是该乡原有的、目前路况尚好的旧路。
村民白顺林、白映明、师文理等人向记者反映说,2002年4月19日,平堡乡政府20多人在该乡领导的带领下,持锯、斧强行进入列入乡村道路改造范围内的果园和耕地中,在与近二十户农民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便大肆砍伐田内正在繁花盛开的苹果树,践踏和掩埋再有一月便可收割的麦苗,被闻讯赶来的群众予以制止。4月20日,该乡组织人员再次进行砍伐,中途又被群众制止。但最终树还是被砍了,青苗被埋了。乡上给这些村民给予了一定补偿,他们也忍着心痛面对了现实,但不料道路改造工程却悄无声息地停下了。当初轰轰烈烈,结果虎头蛇尾,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等农民丰收了之后再动工呢?几位老人指着路基下干枯的庄稼和路边果树枝头的累累果实,痛心地说:“这是干啥呀?祖祖辈辈走的这条路拓宽了多好。粮食和果子就这样白白糟蹋了,这些人昏头啊!”
这条路该不该修?
记者了解到,村民们普遍认为,平堡黄河吊桥东岸,由西向东穿过金峡村通往乡政府方向的是一条宽8米,长约400米余的柏油马路,自15年前扩建以来畅通无阻,只是有个拐弯。乡上新改道的路段长仅300余米,与旧路相差无几却彻底毁掉了12亩多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肥沃土地。而撇在眼前的所谓的新路,呈一个“S”形状,并不宽阔笔直,而与之相邻的老路既平又直,如对老路再略加拓宽就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平堡乡人均耕地少,这样做缺乏合理规划,既劳民伤财,又浪费和破坏耕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
对此,该乡刘仲亿乡长和王世春副书记则认为,由于原有的道路路面较窄,养护管理跟不上,加上桥头东段向南拐后路窄弯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乡上长远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改道建设很有必要,原先的柏油路将逐步改造为商业步行街。这段道路的改造工程,是改善乡上交通状况的需要,也是乡上经济发展和撤乡建镇的需要,意义重大,一定得修。
“这不是个小问题!”
据了解,今年元月起,平堡乡就做出了“对金峡段公路要加宽、取直,以适应发展的需要”的有关决定。2002年3月9日晚,乡上有关领导在金峡村村委会召集部分被征地者开会,强调路必须要修,村民只能考虑耕地和果树等的补偿问题。
2002年4月20日该乡在繁华路段张贴出《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通知》。《通知》称:乡政府要在平堡旧大路西重修一条长约370米的加宽公路,需占耕地12亩多,公路经过段的土地承包人要在 4月30日前主动拆除大棚、建筑物等,乡上将对地面附着物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但是,由于公路所经地段是金峡村17户农民悉心经营多年的良田沃土,许多人十多年前就已栽种了果树,近年来又兴建了大棚,套种了玉米 ,一听到乡上要改建这么一条并不合理的公路,多年来花在这片土地上的心血将付诸东流。因此,自村委会议召开后,近200名金峡村村民就开始向上级联名反映情况,请求能从实际出发,慎重考虑,权衡利弊,并于5月8日向靖远县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村民们在材料中指出,被占用的土地是靖远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对此,县上还于1998年6月在路旁显眼处设立了公告牌。而平堡乡政府不仅在该区域内改建道路,而且擅自将靖远县土地局批准征拔使用的4。43亩地扩展到了12亩多!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这不是个小问题!
征拔土地是否有违法?
平堡乡政府在这次征地修路过程中是否违法了呢?
刘仲亿乡长和王世春副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乡政府目前已与公路经过段的16户农民签订了用地协议书,并参照四龙镇土地补偿政策对征用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给予了相应的补偿。这段公路建设的各项手续齐全合法,是经过县交通局审查,市交通局审批立项,县政府同意批复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的。但他们出具的靖远县人民政府靖土建字200218号《关于平堡乡靖平公路金峡段改道用地的批复》中明明白白地写着:“经审查,同意将位于平堡乡金峡村集体地4.43亩划拔给你乡,作为靖平公路金峡段改道用地”;王世春副书记承认,改建道路所占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但2002年8月27日平堡乡政府报送给靖远县国土局、信访办的《关于平堡乡乡村道路建设的情况说明》中,竟对金峡村的这块土地作出“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大部分是园地,中间有少部分耕地相杂,基本农田保护区未将其划入保护范围”的解释!
基本农田保护区亟待保护 面貌要改变,经济要发展,村镇公路肯定得修。搞城镇建设是大事,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法规更是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良好的水利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等,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征用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那么,平堡乡政府缘何不等拿到用地批复便如此急迫地砍树、毁棚、多占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呢? 乡上有关人士透露,造成这种遗憾的主要原因是平堡乡要“抢抓”白银至四龙镇公路建设的机遇,以期获得白银市交通局对“吊桥—蒋滩”段公路路面铺油的全额支持。但后来因为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改建工程暂时停了下来。数月之后,群众依然呼声很高,就是因为在秋天丰收景象里,这条铺筑了向往和遗憾的土路一直折磨着看重土地和收成的村民们。
“土地是饭碗众乡亲应爱之如母,山水养人民诸父母当惜其似金”,这是记者在平堡乡采访时看到的一幅楹联。一条路修到这份上,这句话,对当地群众和干部都应该有所启发吧?
文/本报记者 孙太平
图/本报记者 张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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