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 于江涛)10月14日,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局了解到,在7月中旬至10月中旬的传染病诊治机构清查行动中,在沈阳市有54家传染病诊治机构因未通过审查而被取缔,占该类诊治机构的33%。只有45家诊治机构通过了审查,只占总量的28%。为此,卫生局有关人士指出,传染病诊治机构“瘦身”符合医疗市场规律,对百姓就医安全有很大好处。
从此次清查的申报工作来看,目前,全沈阳市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注册的包括肝 炎、结核病、性病门诊在内的传染病诊治机构共有162家,但是业内人士透露,不法的未注册的“黑”诊治机构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为期3个月的清查中,有占总数28%的45家机构符合要求,首批获得了传染病诊治资格;有占总数39%的72家机构因各种问题被限期整改;占总数33%的有54家机构被依法取缔。整治行为还没收了假劣药品1000余盒,罚款4万余元。
沈阳市卫生局有关领导指出,传染病诊治机构不同于其它普通医疗机构,患者也不是普通患者。如果它的设立、设施、行医等方面不按要求操作,很容易形成一个个“埋伏”在城市中的“传染源”。这一次大幅度地取缔不合格机构,就是为了百姓及城市的医疗安全。同时沈阳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患者,一个合格的传染病诊治机构,从外部看,必须与外界有有效、安全的隔离,尤其是各医疗机构内设立的这类机构,必须有独立的诊室、通道、楼梯、厕所等设施,如果这些方面都达不到上述要求,那么患者请慎重前往。
另据了解,沈阳市卫生局将于10月中旬开始对限期整改的机构进行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其将被取缔。
广大患者如果想咨询可以安全就诊的合格传染病诊治机构或者有这方面的投诉、举报,请拨打电话:23412373 22892228-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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