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秀丽)从明年开始,我市工商部门处理假冒商品将实行“绿色销毁”:根据其是否具有使用价值进行分类处理,通过回收利用、捐助贫困地区等方式使其价值得到有效利用,而不再是“一烧了之”。据介绍,这是该部门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并在国内较早推出的措施。
据介绍,“一烧了之”,是包括我市在内国内诸多城市沿用十多年的销毁假冒伪劣商 品方式,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起到强大的震慑和宣传作用。市政协委员陈其华在经过深入调查后提出,“一烧了之”不可取,如烟、音像制品、塑料等在焚烧时会分解出100多种有毒有害气体,还会产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极为有害的二恶英、碳酸氢化物、氮氧化合物等,对水质及土壤造成污染。她建议实施“绿色销毁”,这样既能节省资源,又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接到委员提案后,市工商局经认真研究决定采纳委员建议。据介绍,该局已开始着手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处理机制,从明年开始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协助下,通过一定渠道,对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可持续性再利用处理:属于有使用价值且对人民生活无害的,将支援农村、贫困山区;属于可再生利用的,根据其属性分别交由再生处理单位,进行有价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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