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5日讯 全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今天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喜凯在会上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要掌握原则,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好落实好。按照宪法规定,我省选出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将要届满,需要在今冬明春进行换届选举。今天的会议传达了《山东省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2003年全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山东省选举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选举问题的通知》。
韩喜凯在讲话中说,当前,我省政治经济形势很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社会秩序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特别是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必将极大地鼓舞全省人民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而团结奋斗。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全省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换届,总结过去,规划未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省市县三级政权机关领导班子,事关大局,事关长远。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次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这次会议的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全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韩喜凯强调,我们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同时,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实践证明,要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在换届选举中,要保证党委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贯彻好党管干部的原则。
会议指出,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在换届中,必须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进一步增强民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民主政治只有以法制为保障才可靠。要把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到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中去。会议要求,各市、县应于2003年2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并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宗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裴秀堂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选举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部分管选举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有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记者 姜玉泰 李海燕)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