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 徐来)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八九月份,各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抢劫、抢夺犯罪分子,有力保障了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加,在一些地方,抢劫和抢夺犯罪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秩序。8月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打 击“两抢”专项斗争中,对起诉到法院的“两抢”案件,抓紧审理,及时审判,依法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据对北京、广东、河南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八九两月共审理“两抢”案件三千余件,依法判处抢劫、抢夺犯罪分子七千五百多人,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有效遏制了抢劫、抢夺犯罪势头,使社会治安秩序迅速好转。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法院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抢劫、抢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入户抢劫、团伙犯罪、抢劫金融机构、在公共场所抢劫、飞车抢夺等恶性犯罪,必须施以重典,严厉打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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