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区和单位每年都为百姓做好事,或建设“十大工程”,或做“十件好事”,人们感谢他们时刻都在为群
众的福祉尽心尽力。与此同时,人们也不明白,一些关系到百姓利益或方便群众的小事,某些有关人员为何总是提不起神来,
其中,广州东山口隧道便是一例。
东山口地处交通要津,天天车水马龙,群众过马路没天桥可走,总是提心吊胆,时 时险象环生。早几年听说要建连接
地铁口的隧道,人们莫不拍手称庆。可这隧道却是个“难产儿”,好不容易“一朝分娩”,却又“多灾多难”,频繁封闭。本
版日前就此配以图片作了详尽报道。前后两次封闭隧道当然各有原因,外人不知内情不好说三道四,但令人不解的是,封闭告
示要深入到通道20米处才能看见,老百姓要走了不少冤枉路才折回头走,人们不骂娘才怪呢。其实,这本是件举手之劳的事
,隧道管理人员只需把封闭告示挪放在四边的入口处,行人便可免去来回折腾之苦。不知是管理者脑袋里根本没想到这回事,
还是不屑为之?
类似这等尴尬事并非绝无仅有,比如,马路或行人道上的沙井盖被人偷走,有关人员只需在空洞的四周围放几个“雪
糕筒”,人们便可免却人仰车翻之害,可是……
有人说,这是由于规章制度不明,权责不清而造成的。此说不无道理,要不然,为什么某些市政工程在完工后,总会
留下一些不长不短的“尾巴”?比如路上留下了一堆余泥,工地旁边放置一堆垃圾,长年累月,“一任风吹雨打去”。
有人说,对这类事情的处理存在着灰色地带,有关部门多着咧,谁都可以管,可谁都管不着,因而老百姓也就投诉无
门了。是的,这种小事可以随手拈来,比如住宅楼下的大排档深夜嘈吵,又或者它排出的污烟瘴气让住户不得安生;又如人行
天桥,珠三角一些城市已将其交由企业管理,事实上天桥是事故多发路段,真出了事,企业有能耐负责到底吗?如此种种,受
害者向哪个部门投诉去?公安?街道?环保?卫生监督?工商?
写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一位老革命的话——为群众办事没大小之别,只有好坏之分。
周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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