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河西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宣布了执行死刑的命令。会后,这批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抢劫钱财杀害全家
死刑犯刘建超与徐建(已执行死刑)、王俊才(已判刑)在本市打工期间相识。1997年5月 ,刘建超提议到本市汉沽区某村抢劫作案,徐建、王俊才表示同意。同年5月16日,三人窜至本市汉沽区。徐建、王俊才在汉沽区某旅社等候,刘建超前往汉沽区某村选择作案目标。同年5月18日凌晨,三人携带餐具刀、钢制二节棍等作案凶器闯入村民赵某家中。徐建持餐具刀朝赵某之妻及赵某之子猛捅数刀,致二人死亡。死刑犯刘建超持钢制二节棍猛击赵某头部等处,赵某呼救并与刘建超搏斗,徐建上前向赵某胸部猛捅数刀,作案后,三人逃离现场。
鲸吞保费四百多万
死刑犯邓晨辉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员工。1995年9月至2000年4月间,邓晨辉利用其负责公司某险种业务的职务便利,侵吞保险费417万余元。此外,该犯还于1999年7月,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保险费18万余元。死刑犯邓晨辉将侵吞的公款用于购买高档住宅、高级汽车及外出旅游等。案发后,有部分赃款赃物被追缴,尚有247万余元无法追回。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判处邓晨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杀害同乡肢解尸体
死刑犯晏远征、蔡锦满同是外地来津打工人员,因对受害人尤某的言行不满而心存怨恨。去年年底,晏远征产生了杀害尤某的念头,并与蔡锦满一拍即合。二人准备了杀人工具,于今年1月20日下午2时许,带领受害人到其事先租好的房屋,蔡锦满乘尤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猛勒尤的颈部,晏远征用木棒猛击尤某,后晏远征惟恐受害人不死,用绳子勒系尤某的颈部,致尤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二死刑犯还将尤某随身所带的现金14000余元均分。次日晚,死刑犯晏远征、蔡锦满用菜刀将尤某的尸体肢解,二人在随后抛尸时被查获归案。
新报记者 张晓杰 通讯员 刘军 刘虹 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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