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成小珍通讯员张嘉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卫生局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医疗准入制度的意见”中获悉,市卫生局已完成《广州市营利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的初稿,并已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两次论证、修改。医院条件不足乱收治病人。
据刘机元等委员介绍,目前各级医院收治病人处于紊乱状态,一些中心医院在自身条件不足的情况下,还收治一些危重病人或做一些条件不成熟的治疗,例如心脏、开颅手术等 ,使得一些能抢救或可抢救成功的病人丧失抢救时机或造成伤残等情况。
为此,委员们建议卫生部门制定规定或细则,专科病人应由专科医院进行收治,条件差的医院应及时将危重病人送至条件成熟的医院。还应建立病人准入制,确定哪些病人由哪些医院收治,收治医院条件的审定则由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制定准入制规范医疗行为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出台了高、难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办法。广州市卫生局已完成《广州市营利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的初稿,该标准从床位、科室设置、房屋、设备、注册资金等方面,对营利性各级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的准入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卫生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两次论证、修改,并将于近期进一步征求各区、县级市卫生局的意见。目前,卫生局还着手制定《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规划》,下一步将组织制定、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准入条件、标准要求和服务规范。
此外,广州还将调整和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有效引导病人合理流动,做到小病在社区或一般医疗、大病在综合医院、专科病人到专科医院,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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