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见实效
本报讯两年来广州免收高科技企业税收近8000万元!昨天,广州市科技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广州市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时介绍了这一情况。
据介绍,该《条例》自2000年9月1日公布施行两年以来,有力推动广州科技成果转 化工作,加速了高新技术产
业的发展。如第十三条规定:“经市、区、县级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享受国家、本省和本市规定的奖励
优惠政策;当事人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项政策得
到了较好的落实。据统计,该《条例》实施两年来实际免征收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营业税约7678万
元。
市科技局局长李兴华表示,下一步要加快建立完善的投融资担保体系,吸引国际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高新技术成
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同时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
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资质认证等行业管理制度。
据悉,目前,广州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8.7%,预计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将达到800
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
(曾璇仁达田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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