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奚宇鸣报道国家旅游局日前对“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的4起甩团、扣团
事件进行了通报,北京两家涉及甩团、弃团行为的旅行社“榜上有名”。
据国家旅游局的通报说,国家旅游局在“十一”黄金周前夕,曾专门发布《关于坚决禁止以游客作为“人质”甩团扣
团事件的通告》。《通告》规定,“凡在黄金周期间人为制 造旅游行程障碍,或置国家法纪和行业道德规范于不顾,制造甩团
、扣团事件,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双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都将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严肃查处”。
但在“十一”期间,少数旅行社仍置该通告要求于不顾,甩团、弃团,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北京金玉假日旅行社组团的22名北京游客,于10月2日至4日赴河北木兰围场旅游。到达木兰围场后,游
客被告知,由于该组团社未带团费,沿途多家酒店不让入住。当天下雪,没有暖气、热水,一些人被冻病。10月3日,该组
团社工作人员甩团而走,最后,在各级假日办的协调下,该团22名游客凑了1050元钱,包租车辆回到了北京。
由一家名为云南民间旅行社有限公司接手的昆明富民假日旅行社组织的70+1人旅游团,于10月1日至6日作北
京6日游。由于地接社北京旅游学院国际旅行社收团后无力解决住房和用车,便擅自将此团转给北京天作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北
京富莱茵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10月6日在首都机场,由云南民间旅行社的全陪王某办理登机手续。由于其工作不精心,致
使70人中有13人无法登机,而全陪王某又弃团而去,造成这13名游客滞留首都机场。
南京中南旅行社与昆明中国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团款纠纷而发生的甩团事件,重庆市工贸客运公司旅游分公司与河
南省商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团款纠纷而发生的扣团事件也被曝光。为此,国家旅游局已责成有关省(市)旅游局对上述4个案
例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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