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部门三年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689起,经济制裁总金额达4836万元
晨报讯(记者郭彧)通过检查,物价部门发现教育乱收费主要集中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五个方面,而针对这些乱收费的现象,物价部门也做了严厉的查处。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教育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现场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万恒在会上透露,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代收费项目存在不规范行为等。其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代收费结余部分未及时与学生结算而滚存使用,有的学校用滚存结余代收费资金购置体育器材、计算机等固定资产;第二是在代收费项目中,本册、学生装、报刊杂志、保健费等属于自愿交费的项目,个别学校在收费时,要求学生必须交纳;第三则是有的学校替其他部门收取费用,如有的学校替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或为家长学校收取学费。
对于上述乱收费现象,北京市物价部门进行了严厉查处,从2000年到今年9月底,共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689起,经济制裁总金额4836万元,其中2338万元已经退还给学生,没收2431万元,罚款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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