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据新华社今日电站在时代潮头前列,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
不渝地追求着一个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也许,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说出“民主”的确切含义。然而,亿万人民正在用活生生的实践,诠释着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民主的精髓。透过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就会发现,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民主,在一天天在向我们走近。
故事一:“沈阳事件”
2001年2月14日上午,辽宁人民会堂,沈阳市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进入表决程序。
一切如往年的大会那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项项决议顺利通过。然而,当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表决结
果出来时,电子屏幕上显示:人大代表应到509人,实到474人,赞成218人,反对162人,弃权82人,未按表决
器9人。
赞成票不过半数,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未获通过!
一时间,安静的人民会堂不再平静,代表们议论纷纷。大会主席团紧急商量解决办法,最后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对
中级人民法院报告继续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半年之后,沈阳市召开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专门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
安排的报告,并进行表决。结果,89.9%的代表投了赞成票。
法院报告未获通过,在我国副省级省会城市是首例。“沈阳事件”被有关专家称为“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权威人士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成奎: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未获通过,说明人大履行法定的监督职能是认真的。近几年来,各级人大在实践
中除行使询问、质询、罢免、特定问题调查等宪法、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督职能外,还探索出代表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等
不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大大推动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今年8月,酝酿多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首度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依法加强和规范人大对“一府
两院”的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13年来人大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能不断完善,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
故事二:外来妹参选
2002年8月17日一大早,特意打扮一番的外来妹刘桂娇让丈夫帮着照看店铺,带着3岁的孩子来到附近的小学
,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刘桂娇从河南老家来北京9年了,两年前搬到西城区九道湾社区租间平房开了家杂货店。听说外地人也能投票、还能
参选,她就报名参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
当晚,结果出来了:刘桂娇当选居民代表。家人都很高兴,不过当时她们并不清楚,这是首次在首都举行的居委会直
接选举,外地人有权参选也是头一回。
当选后的刘桂娇感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她说,社区就像自己的家,今后要代表社区里的选民特别是280名外地人
“多说说话”。对于“民主”,刘桂娇是这样理解的:“想选谁就投谁的票,心里的想法都可以通过投票来表达。”权威人士
点评: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马仲良:基层民主选举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从农村村民自治到城市居民自治,标志着我国基层
民主选举已经步入新的阶段。在党的领导下,基层民主选举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是中国民主政治一道亮丽的风景。代表
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也是一个重要创造。
故事三:第6次否决
9月2日下午,一个规模不大却别开生面的讨论会在昆明卷烟厂举行。厂里喜好书法、美术等艺术的30多名职工代
表就厂区企业文化墙设计案再次展开讨论。这个方案已被职工否决了5次。
5张设计图在墙上一字排开,职工代表与专程从外地请来的设计师一边聚精会神地研究图纸,一边发表着见解:“企
业文化浮雕墙既要浓缩昆明卷烟厂80年的历史,又要展示今天企业文化的内涵。”“浮雕墙代表企业的形象,是我们全厂职
工的脸面,要力求完美”……3个小时在热烈的气氛中不知不觉过去了,不少职工言犹未尽。最终,5种方案都因不尽人意再
次被否决。
其实,企业文化浮雕墙只是昆明卷烟厂这次环境改造工程中一个小项目。整个工程投资两亿元,厂领导将决策权交给
职工。厂里召开7次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工程实施方案才获通过。权威人士点评: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袁曙宏:民主决策
的前提是公开透明。党和政府一贯倡导,重大事项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权力只有在透明的轨道上运行,才能保
证正确行使。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创造出了以政务公开为轴心的各种“公开”制度,形成了政务、村务、厂务、检务、
法务、警务、校务、医务等多方面的“公开”格局;与此同时,在重大决策中引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各项民主制度。
人民群众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实现,是国家走向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故事四:“票决制”提干
“当时,常委会议室里,气氛与往常没什么两样。主持会议的书记宣布会议进入下一程序:讨论5名处级干部的提拔
任用问题。”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俊昌至今对那次会议记忆犹新。
“先是组织部介绍对5名人选的考察情况,接着常委们讨论酝酿。随后,重头戏拉开帷幕———工作人员发给每名常
委一张表决票,常委们开始埋头写票。每名常委的座位之间有一定距离,应该是互相看不见的,但有两位常委还是小心地用手
遮掩着。很快,常委们将写好的票投入票箱。”
“几分钟后,区委书记当场宣布计票结果:5名拟提拔的人选中,3人全票通过,予以提拔任用;另两人赞成票未过
半数,暂缓提拔。”
陈俊昌找出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时间是2000年9月20日下午。其实龙岗区早在1999年就开始实行党内选
拔任用干部票决制,是广东乃至全国最早实行这一制度的地方之一。今年4月3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对3名地市级党政一把
手的提拔任用实行省委“全委会表决制”。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同志说:“票决的意义在于避免少数人说了算,书记与委员一人
一票,每票分量相同。”权威人士点评: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王坚红:实行干部任用的“票决制”不是简单的程序变更,而是
选拔任用干部民主上的一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创新”。党内民主、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民主,是推动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在各地的确立,随着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
择权和监督权在各个层面的落实,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有了新的动力。
几朵浪花虽不足以彰显大海之浩瀚。放眼神州,俯拾皆是的故事宛若一组组跳跃的音符,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绚丽多彩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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