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日前,家住崇文门的郝女士到崇文门西河沿煤气站,打算将家里闲置的液化气罐退掉。这液化气
罐是她于1997年在煤气站花303元买的,其中包括48元的煤气费、100元的罐钱、150元的押金和5元的手续费
。但煤气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公司的制度,这罐只能退50元,郝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记者就此事向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用气公司(即原议价气公司)询问此事。该公司的 齐经理解释,公司将发展计划
外用户(即市场议价这部分)划分为三类:一是购买钢瓶的用户;二是租用钢瓶的用户;三是借用钢瓶的用户。郝女士应属于
第一类用户,根据公司的规定,这些购买并长期使用钢瓶的用户,可在不用时退掉钢瓶。由于四五年前钢瓶的价格很高,大约
是255元,而在之后的几年不断跌价,煤气站对钢瓶的回收价格也随着销售价格的浮动不断变化。目前,用户以100元的
价格就可以购买一个钢瓶,而旧钢瓶的回收价格也降至50元。因此用户郝女士如要退钢瓶,公司现在只能以50元的价格进
行回收。至于郝女士提及的100元罐钱,则是用户以手里的普通钢瓶加付100元购买的专用钢瓶。
齐经理表示,从1997年开始,北京各煤气站在开展这项业务时都贴出了“关于发展议价液化石油气的通知”。“
通知”中说明,如用户不再使用钢瓶,钢瓶回收价格以现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同时,各煤气站还张贴了各种通知。但一些用户
可能并未注意到这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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