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清白做官——记检察系统的楷模方工(上)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题: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下)新华社记者牛爱民
方工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
起考验。”这是方工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自己的写照。
正直清廉的榜样
方工是一位“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普通执法者。他把自己的执法岗位,看作是执政党施政的一个重要工作岗位。他自
觉把自己所做的一切与党的执政纲领紧紧联系在一起,倾尽全力在自己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他不论是
在书记员岗位,还是担任检察员,担任处长、副检察长,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共产党员;是党和人民将自己放在了执法的岗位
上。
“司法公正是社会安全的底线,权力则是社会安全的前线。”他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立党为
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的实施实现高度的统一。他不断要求自己,地位变了,普通党员的义
务不能变;职务高了,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不能低;特别是在自己手中握有执法重权时,更应该清醒意识到作为政法机关党员
领导干部,自己对党和人民负有义务,对宪法和法律负有职责。
方工是一个正直的人。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是他的品质特点。
2001年“七一”前夕,检察院组织“背靠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全院几百名干部都在方工征求意见表上写下了
几乎一样的评语:清正廉洁。
方工以他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同志们真切地感到,他是一位可亲、可敬、可学的优秀领导干部。
公正执法,对执法者来说,贵在严格自律。在长期办案实践中,方工没有受阴暗面的影响,而是经常自觉用反面典型
警醒自己,告诫身边的同志,自觉汲取滥用权力的教训。他坚持以清正廉洁作为执法之本,把清正廉洁作为正确行使权力的基
础。他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尤其应该严格自律。
长期以来,他用坚定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为
自己和亲友办事,为个人牟取任何私利;也从没有为任何私事向他人请托。
方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重要原则。即便是对自己的亲人,他都会从全局
考虑问题。
方工的妻子牛凤琴因为所在工厂减员,要提前退休。牛凤琴想让方工出面找厂领导说说,争取晚两年退休。但方工没
有去打扰人家,他对妻子说,工厂减员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改革大局的需要,我们不能为自己的事情去干扰工厂改
革的部署。提前退休后,牛凤琴在方工的影响下,为社区居民做过缝缝补补的事情,后来经过竞争被聘为居委会副主任。由于
热心为小区居民服务,工作积极,去年她入了党,实现了自己的工作价值。
方工说:做事先做人,做人是第一位的。他经常告诫自己和同志们:“当一名好的检察官,首先要做一个好人,一个
干净的人,要有好的人品,还要有好的思想,才能谈到业务上的提高。”
多年来,方工远奢侈,慎交友,重自省。他淡泊处事,极少出去交际应酬。职务越高,权力越大,他越是谨慎对待手
中的权力,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方工认为,少交际,慎交友,是对司法人员的职业要求。重感情,讲情义,不能以法律和职责作为代价;不能重个人
的感情,损害人民的利益。如果朋友之间总是以情换权或以权换情,实际上不是互相帮助的关系,根子上是你害我,我害你,
大家都做不应该做的事情,这不叫朋友,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多前年,他还为此专门写过一篇短文《朋友应慎交》。
熟悉方工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规矩:谈案件只能在办公室,出去“坐一坐”的要求一律免谈。即便是老熟人、老朋
友、老同学,也同样如此。
方工曾经主管的一个案件,被告人的父亲,是他的一个老同学,在中央机关任副部级职务。为孩子的事情,老同学找
到方工,希望能找地方“坐坐”,聊一聊。方工没有因为是老同学、是领导干部就破例,而是诚恳地解释说,“法律有明文规
定,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家属。但我可以在办公室听取你的意见。”在办公室,他认真听取了老同学对这起案件的意见。但最
终,因为没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老同学希望对自己孩子从轻处理的意见没有被司法机关采纳。
方工介绍说,多年来,为案子找他说情的人不是很多,一是个人不喜欢交际,交友谨慎;再就是讲原则,不能办的坚
决不办。这样,找的人就少了。
在现实生活中,执法人员都会面对“人情关”和“利益关”。严格公正执法,不但是执法者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也
是法律能否正确实施的关键所在。方工办案中不徇私情,这在首都政法机关是有口皆碑的。长期以来,方工没有一次在办理案
件上接受过别人的“请托”,更没有一次收受过他人的好处。即便是上级领导对案件进行指导时,他也会坚持正确的意见,秉
公办案。据了解,为案子的事情找过方工的,屈指可数,而且都是不了解方工的人;后来,即便有个别试图打探消息的人,只
要听到方工的名字,都会“望而却步”。
几年前,方工在工厂当工人时的一位老师傅,为自己儿子犯罪的事情到家里找他。尽管和老师傅们感情一直很好,他
还是当面明确地告诉这位师傅,要相信法律,自己只能秉公办案,网开一面是做不到的。因此,几乎没有人再找他“说情”。
一个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几乎没有人想找他“说情”,也没有人敢找他“说情”,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方
工,就是达到这个境界的执法者。
方工淡泊名利地位,知足常乐,不为金钱物质所惑。他和家里人都认为,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没有什么过多的奢
求。他父亲说,“我们家的条件,比起许多老百姓的家庭强多了,我们都很满足。”
方工说自己,基本是“两点一线”式的生活:早上,从家到办公室;晚上,从办公室到家。一般情况下,每天晚饭家
里都是要等他一块吃的。他妻子说,这是多年来老人立下的规矩,他不回来不开饭,除了事先打电话说好加班。这一点,妻子
对他是非常满意的。
在工作中,他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中,他向低标准看齐。在帮助家境困难的同志时,在向贫困地区捐款捐物时,他从
来不吝啬。同事们说,方工就像一面镜子,他公私分明,从来不搞特殊,不讲享受,不争待遇,不接受馈赠。
前年春天,北京市人事局组织一些干部住院体检,单位领导关心方工,决定他参加。体检项目很多,其中有一项检查
癌症的验血属于自费项目,花费几百元。方工到收费处交款时,收费人员说:“您可以不交这份钱,这里不是您的合同医院,
可以把这项费用统一开到体检和住院费里,可以回去一块报销。”方工笑笑说:“你就照我说的办吧。”收费员一边收钱开票
,一边感慨地说:“您真是公私分明啊!”
方工生活朴素,检察官制服是他一年四季的工作装。他的办公室简洁明朗。一次,他妻子到他的办公室,发现怎么家
里的电视机罩、窗帘等都跑到这里来了,就开玩笑说“你真是胳膊肘往外拐啊!”
方工的儿子今年大学毕业,找工作没沾到爸爸一点光。方工妻子说,孩子对他爸爸很敬重,平时爸爸说的话他都很在
意。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天,天气非常好。患有风湿性关节炎的母亲想到外面散散心,妻子看到方工的车正巧停在楼下,就
对他说:“你让司机开车拉着妈去转一转,妈也难得跟你出去一回。”方工说:“好吧,我今天好好陪妈转转。”等娘儿俩走
了好长时间以后,妻子忽然发现汽车还在楼下停着。等回来后才知道,方工是蹬着父亲的小三轮车去的。
率先垂范的标兵
刻苦钻研,孜孜不倦;业务精到,熟谙法律。这是方工多年实践的结果。
在北京市检察机关采访时,大家认为,方工之所以是新时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实践者,关键一点,是他能
够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的同时,紧紧追随时代前进的步伐,努力做到与时俱进。他牢记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忠实履行入党
誓言,不断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和价值观作为一生的大事。他按照党的要求,刻苦学习,努力钻研,认真实践;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优秀品质。
他孜孜不倦,勤于思考,从人类文明的成果中汲取精华,增强修养,陶冶情操。
方工酷爱学习,把学习视作生活的第一需要。他的最大的爱好,是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看书,连他妻子都说他喜欢“背
床板”。他涉猎广泛,除了学习政治理论,还包括法学、历史、古典文学、科技和经济等方面,光写下的学习心得体会,就有
近百万字之多!
他努力追赶时代前进的步伐,坚持不懈提高自身的素质,先后完成了法律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他
现在能够熟练地使用电脑办案,稿件都是自己用电脑书写。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是他的特长。他经常认真研究司法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探讨和提出自己的认识和看法,曾
在《人民检察》、《法学杂志》、《北京检察》等刊物上发表业务、调研文章30多篇,在《检察日报》、《中国监察》、《
是与非》等报刊发表稿件20多篇。23年来,他积累的法律法规的剪贴集,有30大本。
方工说:“我开始参加检察工作的时候,是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后来能够逐步成长为比较熟练的检察官,重要原
因之一是,多年来自己始终保持挤时间坚持学习的习惯。工作紧张的时候,靠业余时间学习总觉得不够。所以一直把上下班业
余时间也利用起来,以前乘坐地铁上下班来回一个多小时,就在路上看书。”方工讲,他坐车看书不晕车。当了副检察长后,
上下班他常在车上看书,司机就为他专门在车里安了个小台灯。
被检察机关的同事们誉为“第一公诉人”,方工在首都政法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的业务过硬,在圈子里也是人人皆
知。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他在刑事案件公诉岗位上就已经小有名气。
方工的办案水平,有口皆碑。北京市检察机关每当有大案要案任务时,领导们首先都会想到让他领军。今年7月,一
分院受理了“蓝极速”网吧重大纵火案。这起案件影响大,涉及面广,中央、北京市及社会各界都相当关注。由于案情重大、
时间紧,被害人亲属多达40余人,涉及全国十余个省市。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受理审查起诉后必须在3日内告知被害人或
其亲属。承办人请示方工副检察长,能否先对前期已经在京的被害人亲属告知诉讼权利,对其他被害人亲属的告知放在案件审
查起诉以后再进行。方工当即指出,被害人亲属已经很悲痛了,不能因为我们嫌麻烦而损害了他们合法的知情权。之后,起诉
组的3名同志用了两天时间,向40余名被害人或其亲属进行了告知诉讼权利。虽然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但被害人亲属却感
到很满意。方工准确公正执法的要求,保护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心情悲痛的同时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
方工不仅自身正,业务强,还以他的品格和精神,影响、营造周围环境。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对自己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率先垂范,开拓进取,把队伍建设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他认识到,要真
正做到公正执法,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人民信任的法律监督机关,不能光靠个人的力量,必须培养和造就出大批有理想、有道德
、有能力的高素质检察官,共同奋斗。
有一次,一名检察人员在办事过程中与一位辩护律师发生争执,态度不冷静,拒绝给律师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方工得
知后,对这位同志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要求马上予以改正。随后,他在党支部大会上明确提出:“事情虽小,却反映出我们一些
同志有特权思想,不能把自己与辩护律师放在平等的法律诉讼地位上。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对检
察机关公正司法的保证。”
他把自己对改革时代的一腔热忱,倾注在本职工作的创新中,坚持改革,善于创新。在担任部门领导时,他就根据队
伍建设的要求和办案实际的需要,在自己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结合多年实践经验,运用管理科学理论,制定了切合实际的量化
考核办法,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同志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保
证完成了各项任务。如今,这项管理办法不仅在一分院得到完善和推广,而且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
定,成为全市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方工曾任处长的业务处风气正、战斗力强,办案质量高;因大家积极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
等功,被评为北京市先进集体和北京市先进党支部等,多次受到表彰。处里绝大部分同志都立过功、受过奖,先后有3名同志
受到高检院、中央单位和北京市的表彰,有3名同志走上局级领导岗位,4名同志担任了处级干部。
方工刚当处长时,曾与全处同志共同制定了“建设风气正、作风硬、素质高、管理科学、队伍团结、心情舒畅、能高
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的战斗集体”的队伍建设目标,提出向管理要素质,向管理要效率。日常工作中,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同时
并举,实行工作的量化和制度管理,强化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竞争机制。同时加强道德教育,编纂了《学习传统美德,做高
尚的人》的学习资料,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学习氛围。
在方工当过第一任处长的检察一分院公诉二处,现在的学习风气仍很浓。同志们回忆说,他不仅在工作中时时处处注
意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大家,还经常教育我们要珍惜时光,多读书,多学习。他常说:“假如一个人在工作之余能培
养出读书的好习惯,对他的一生都是极有益处的。有了读书的好习惯,人就会懂得珍惜时光。正如鲁迅先生讲的,时间好比海
绵里的水,总是能挤出来的!”
方工的直接领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上诗概括方工现在的职责是:重权在握,重任在肩
,重负在身;“一岗双责”,抓业务、带队伍。正是由于他恪尽职守,全面尽职抓队伍,保证了公正执法工作完成;抓公正执
法又推动了队伍素质的提高,相辅相成、良性循环,涌现出一个优秀群体。先进群体的形成,成为楷模成长的沃土。
同样,方工的成长,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这一片清正廉洁的沃土和积极进取的检察官群体,造就和
培育了方工。方工是这一优秀群体的代表,是全国检察官的职业形象和发展方向。
时代涌现了方工。方工的身上,折射出新时期工作战斗在执法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的本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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