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莫要迟亡羊补牢未为晚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自2001年2月《稽查前业户自查办法》实施以来,到今年9月,全市共有
1457户业户进行了稽查前自查,查补入库税额已达1.6亿元。
该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在稽查前给予企业一定时间进行纳税情况自查。截至目前,12 366广州地税咨询台的咨询总
量已超过23万人次,广州地税网站(http://www.gzds.org)的点击次数也有大幅增加。
据介绍,在自查过程中,企业可以随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也可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由于
自查可以使企业避免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同时避免了一些因企业财务人员税法知识不足和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损失,受到了广大
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近年来随着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州市税收法治环境已有了明显改善,目前广州市地方税税收规模已
跻身全国三甲之列。近日,在市有关部门对10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一些企业就表示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不应向企业
分摊收取行政性收费”。对此,广州地税表示将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决不收过头税,以确保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社
会经济环境。
(许静阮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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