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汪冬)臧天朔虽打赢了“丑星官司”,然而至今没有听到一声道歉。昨天,他委托律师向法
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履行判决,向他公开致歉并赔偿
损失。
网蛙和网易曾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举办评选国内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臧天朔名列第三。臧天朔以对方的行为侵害了其
人格权、名誉权和肖像权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至法院 。2001年9月,朝阳法院判令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停止侵害、
在网站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21500元。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二中院于2002
年8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臧天朔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唐波律师介绍,今年9月24日他们曾向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发送了
律师函,敦促二公司自动履行判决,然而网蛙公司未作回应,网易公司表示要研究一下,但至今未见行动。于是臧天朔只有再
次借助法律,申请法院对二被告强制执行。
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臧天朔的执行申请并将于近日向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发出执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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