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关键)记者从市农林渔业局海洋与水产处了解到:我市从昨日开始,从养殖、捕捞到加工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水产品的安全整治。养殖捕捞要有生产“日记”
从本月起,深圳市所有水产养殖和捕捞企业都要有生产“日记”,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水域、渔获物品种及数量、保鲜、消毒剂使用情况。同时,日志有专人负责,建档保 存,记录完整。对于捕捞企业来说,不仅要对每天捕捞的水产品是在哪片水域捕捞的、有哪些品种、捕捞数量多大,而且捕捞后如何保鲜、使用了什么消毒剂都要有文字记录。除了这项日志制度外,深圳还将严格实施捕捞企业须持捕捞许可证,养殖企业须持养殖证或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水产品须查“身份证”
据介绍,深圳将对各水产品加工企业实行质量管理制度。水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将其原料基地———养殖场或捕捞船,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登记备案。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加工企业在采购水产品时就不能随心所欲了,要严格检查水产品的“身份证”,凡不属自己注册的原料基地的水产品,均不得收购进厂。加工中不得使用禁用药物
除了原材料关外,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还包括加工过程的监管。据了解,在加工过程中,企业不得使用含我国和主要进口国或地区明令禁用的各种保鲜、防腐消毒剂及抗生素,工人也不能使用含禁用的药剂涂抹搽手。
另外,本次整治行动还将推行渔药阳光采购模式,建立药物采购、领用、使用记录,用药处方、存档制度,使渔药的使用更加透明安全。深圳上月起查处禁用渔药
据了解,我市从上月起已开始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渔药行为。由于深圳目前没有渔药生产企业,因此,对于禁用药品的查处主要放在药品销售网络和使用的监控上。整治行动小组已检查了140多个单位,共销毁氯霉素粉剂319公斤、片剂38瓶、针剂1345盒、呋喃唑酮872公斤。这次专项整治还与《深圳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加强对各批发市场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
目前,深圳正在筹建深圳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成之后将负责全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日常抽检从中低档品种开始,包括淡水鱼、冰鲜鱼、虾、蟹、贝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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