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贺文华) 今天起,昌平、延庆、房山、大兴、顺义、密云、怀柔、门头沟、通州和平谷10个远郊区县2002年度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将正式开始。
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获悉,这次征收工作采取地税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办公的方式,在交管部门统一换发自行车牌证的同时,由税务部门征收车船使用税。纳税期限以 交管部门换发牌证的时限为准,纳税地点为交管部门换发牌证地点。
据了解,对纳税人2002年度以前拥有的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纳税时应将2001及2002年度两年的税款一起缴纳。对纳税人在2002年度新购置或交易过户的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纳税人可在出示购车发票或有效证明的同时只缴纳2002年度的车船使用税。对在2001年度已经缴纳过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凭缴税完税证或纳税标志,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只征收2002年度税款。
税额标准为:自行车:年税额每辆4元;人力小三轮车:年税额每辆6元;客货人力三轮车:年税额每辆12元;两轮手推车:年税额每辆4元;排子车:年税额每辆18元。
每月5元享用15M收费邮箱 网上购买3分钟开通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