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23日电(黄星航 李嘉) 记者日前从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在广西各级法院开展的“暖心行动”中获得司法救助而准许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案件达5200多件,涉金额2200多万元。
“由于广西的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属于‘老、少、山、边、穷’的县就有49个,于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诉讼问题也就摆上了各级法院的桌面。而注意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也必然成为广西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开展司法救助“暖心行动”的目的。
据了解,广西各级法院严格把好司法救助“关”,对确属补充规定限定的救助对象,才准予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与此同时,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能进行调解处理的,尽可能以调解结案,以此从经济上和时间上减轻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广西法院系统开展的司法救助“暖心行动”,处处都在考虑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最大可能地照顾到弱势群体。2001年,南宁市新城区法院设立诉讼风险告知提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审理、执行中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而他们在为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时,又特别地另行告知。
“暖心行动”不仅温暖了弱势群体,而且也拉近了法院与老百姓的距离。今年以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实行双休日对外接待立案、院长预约接访制度,以方便老年人、军烈属、残疾以及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众。他们还公开立案热线电话,只要电话接通,立案庭即指派审判员上门为弱势群众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司法救助“暖心行动”让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优越性。今年快5岁的小茂加,因为出生时接生医生采取措施不当,落下了终生残疾。去年4月,小茂加的父母代儿子向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赔偿,并申请法院缓交诉讼费。法院准予了这个负债累累的家庭缓交50%诉讼费。令小茂加一家意外的是,在提出上诉时,他们再次准予缓交一半诉讼费。小茂加的父亲激动地对记者说:“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暖心行动’,无疑是为我们这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铺设了一条获得司法公正的平等的起跑线,老百姓当然举双手欢迎。”(完)(责任编辑 农学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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