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元晖 通讯员栗莉 曾颖)近日,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一名已治愈但拖欠医疗费的患者告上法庭,经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判该患者必须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支付拖欠医院的医疗费用及利息6000多元。据了解,这是广州市首例医院告病人获胜诉的案例。
手术做完拒付费用
据了解,该案例涉及的患者在外院做剖腹产手术后阴道反复出血,于产后第34天即今年2月7日因阴道出血致出血性休克,入住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该院妇产科介入治疗栓塞后止血,于2月15日痊愈出院。2月21日该患者再次因阴道多量流血入住市一医院妇产科。该院妇产科陈主任介绍,患者为晚期产后出血,其特点是反复性阴道出血,原因考虑为剖腹产后感染病灶所致。患者前后共出血六次,此次出血量大,当时该患者家属要求:尽力抢救,保住生命并保留子宫。这样必须进行第二次介入手术,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时承诺第二天补交医疗费。由于当时患者病情危重,处于出血性休克状态,为了抢救患者生命,医务人员当即为患者进行了介入手术,止住了出血。手术后患者恢复良好,术后4周恢复正常月经。然而病愈后的患者不但不遵守承诺补交医疗费,反而认为第二次入院治疗是因为第一次医院手术质量不好造成的,遂拒不付医疗费,并于3月31日晚乘护士在其他病房工作时,偷偷溜出医院。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市一医院于近日将该患者告上法庭。经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被告痊愈后拒交手术费是违约行为,按《合同法》应支付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及利息6000多元。
患者要讲患德患风
市一医院的有关领导向记者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仅自费病人拖欠该院医疗费金额就达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医护人员在救死扶伤的过程中除了智力和体力的大量付出外,其经济利益被侵害这一事实不容忽视。医院呼吁除了医务人员要有医德医风外,也希望个别患者要有患德患风。患者遵守院纪院规,在维护了医院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就从根本上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据悉,市一医院近期内还将把多名拖欠医疗费的患者告上法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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