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小玲)昨天,由政府、员工、企业三方组成的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协调委员会旨在构建一个三方平等的机制,三方参与协调处理本市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昨天,深圳市劳动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中外企业家协会三方组成,分别代表政府、员工、企业三方, 这是深圳在构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方面的一项创举。
早在1995年,深圳就开始探索三方协商机制,注意发挥劳动局、工会、企业组织的合力作用,先后建立并实行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三方组织经常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解决了许多重大劳动关系问题。随着近年来深圳劳动争议呈逐年上升态势,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势在必行。
新成立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机构职责是为政府制定劳动关系方面政策法规提出意见或建议、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等。最主要任务便是掌握劳动关系双方的动态,参与协调处理深圳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据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将组织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深圳劳动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将企业改制、出售、股权转让等情况给员工就业、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带来的许多新问题,作为三方协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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