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系列报道之二
1990年,方工承办了一起有影响的贪污案。该案的证人邓某因涉嫌提供伪证,被从福州转押到北京的秦城监狱。
当时正值深秋,方工在提讯邓某时,见他只穿了一件短袖,冻得直哆嗦,便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披上,令邓某非常感动。方工认
为,公正执法就是依法保障权利,既要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必须做到不偏不倚。 在被法
院确认有罪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是一名公民,执法者也要尊重和保障他的正当权益。2002年7月26日,一分院受理
了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蓝极速”网吧特大纵火案。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刘某因对网吧不满,与宋某、张某、小皓(化名)
经多次预谋放火报复该网吧。6月16日2时许,由小皓将汽油洒到蓝极速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楼梯入口处,由宋某引燃
汽油引起大火。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达26万余元。一分院专门抽调一个主诉组负责审查起诉此案。该案社会影
响重大,50多名受害人家属遍布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受理起诉后,必须在3日内告知被害人
家属。主诉组请示方工,因为时间太紧,能不能先通知前期已经在京的部分被害人家属,外省市的被害人家属放在案件移送起
诉后再告知。方工把这个意见“撅”了回去,他说,受害人家属已经很悲痛了,不能因为我们嫌麻烦而损害了他们合法的知情
权。后来主诉组的3名同志加班加点,用了两天时间,发了20多封信函,打了数十个电话,对4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
和近50名被害人家属及时进行了告知,受到了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好评。保障权利、追求程序正义,构成了方工现代司法理念
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人发现犯罪嫌疑人刘葆荣在被关押后,患有“子宫肌瘤”引
起出血并造成贫血,而且子宫肌瘤较大。在施行子宫切除术后,刘葆荣的血色素降至6.4克。因案情重大,承办人马上向方
工请示。方工要求立即联系公安医院,请院方正式出示一份刘葆荣的病情报告。医院报告出来后,方工指示承办人:虽然该案
影响重大,但鉴于犯罪嫌疑人刘葆荣的病情,从保护她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马上起诉不利于病情稳定,不利于保护她的正当
权益。建议将该案分开,等刘葆荣痊愈后另行起诉。分案起诉是法律允许的做法。刘葆荣感到得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另
行起诉后,对自己所犯罪行十分悔恨,最终得到法院的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分。
本报记者王宁江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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