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穗仁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大获悉,在市人大近期所作的一项有关法院执行工作的问卷调查中,159名被访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中,有半数认为法院近几年对“执行难”问题无大改善。广州市人大在有关视察中还发现,广州市两级法院执行存案高达15935件,有的甚至拖了五六年仍未执结,为此,市人大指出法院要用足法律重点解决存案多问题。
现象:存案多达15935件,有些长达五六年仍未结案,执行透明度不高
据悉,2002年1月~8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和结案数比2001年同期都有增长,但市法院依然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存案压力依然沉重。截至2002年8月底,广州市两级法院执行存案仍有15935件,有的案件本来是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执结的,但一拖再拖,有的甚至拖了五六年仍未执结。
市人大在视察中发现,广州市法院中止执行案件过多,个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案件数量占结案总数的比率高达50%~60%!另外,执行工作透明度也不高。法院建立的执行规章制度没有发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与法院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部门和行业,立案时更没告知案件的当事人和代理人,使当事人和代理人不了解案件执行的程序和进度,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该如何行使。
原因:领导重视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部分执行法官存在“你求我”“我施舍你”的错误思想
究其原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向阳指出:法院的领导对执行工作重视程度不及审判工作,执行人力严重不足,人员超负荷运作,造成效率不高,因而难以按法律要求完成执行的职责;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法院审判监督部门和法纪监督部门对案件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管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调查处理,在执行工作具体操作上未能从更好地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做到审务公开;广州市有的法院对群众态度冷漠、粗暴,部分执行法官认为高人一等,存在“你求我”“我施舍你”的错误思想,影响到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群众的配合和协助,给执行工作造成阻力。
对策:用好用足法律,无正当理由超期结案者受罚,加大对赖账者的惩处力度
为此,市人大建议法院应用好用足法律,重点解决存案多的问题。要迅速查清执行存案特别是超期执行案件的底数,分析未结案的原因,明确目标和任务,实行层级负责制,并认真组织落实。要加强对中止执行案件的审查和监督,解决随意性和片面追求结案率的问题,严防有条件执行的案件被错误中止执行现象的出现。要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抓好执行检查,完善对超期案件的催办、警示、通报和处理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未能执结或中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案件交由其他执行干警承办。要吸收省高院移送执行的经验,将申请执行人反映的区、县级市法院因自身原因无法执行且有条件执行的案件,由市中院依法裁定及时移送别的区、县级市法院执行或调市中院执行。要用足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313条的解释》的规定,加大对赖帐者和不协助执行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惩处力度。对符合该解释规定情况的,要依法追究个人或单位的刑事责任,并进行大力地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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