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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马小森)昨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由于《缺
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为了进一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增强《规定》的可
操作性,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征求广大读者的意见修改后以国家质检总局令发布。
建立和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汽车召回制是政府有效消除产品因系统
缺陷所带来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据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经过
缺陷产品研究课题组近10个月的调研、起草、征求企业意见和反复修改后已接近成熟。在此基础上,质检总局对《规定(草
案)》又进行了修改。8月初,又分别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意见,现公布的《
规定(草案)》是在进一步修改后形成的。但是,为了进一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规定(草案)》公布
出来,征求广大消费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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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的具体内容,并可通过发E-MAIL(openweek@vip.sina.com)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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