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崔霞)10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了关于修改《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记者从会上获悉,针对更换特区内出租车颜色会不会给出租车公司带来经济负担的问题,我市运输部门拟采取“逐步淘汰”的方式更换特区内出租车的颜色,尽可能减少运营企业负担。同时,市运输部门正计划进一步改进我市交通状况,有望在明年适当减少中巴数量,增加大巴数量,并逐步淘汰特区内的摩托车。
据悉,为了尽可能减少出租车运营企业经济负担,市运输部门不打算要求已经为红色的出租车重新喷漆,而是订做绿色系车身的新出租车投放市场,运输部门还将与出租车生产厂家协定,不能为深圳外的城市生产相同颜色的出租车,这样也能够避免我市存在的“黑车”假冒深圳出租车的情况。
此外,由于我市出租车行业“价格高、服务差”已成为市民不满意的焦点。昨天,常委会委员也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运营体制、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司机素质和乘车价格等方面提出很多意见。翁伟芳等委员反映,我市出租车行业的现状与深圳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际花园城市”的荣誉很不相符,市民花很高的价钱坐车,却难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黄少良委员正在进行关于出租车行业存在问题的调研,他反映,现在出租车司机每个月需上缴公司1万到1.2万元,司机的生活压力很大,不能只强调管理和提高他们的素质,也要减轻他们的负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在审议中表示,如果明年条件成熟,市人大常委会将力促政府有关部门下大力加强对出租车这一“窗口行业”的改革和管理。张余庆还透露,市运输部门正计划进一步改进我市交通状况,有望在明年适当减少中巴数量,增加大巴数量,并逐步淘汰特区内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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