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为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从而为社
会培养和输送有文化、有技术、遵纪守法的劳动者,日前,安徽省出台一项新政策,规定服刑者可获《职业资格证》。
据安徽日报报道,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针对服刑
在教人员教育工作,联合出台一项新政策,具体为:
一、基本原则:近期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遵循三条原则:第一、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第二、与监
狱、劳教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第三、与刑释解教后回归社会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
制度,以充分调动服刑在教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对所有服刑在教人员都必须进行正规化的入监(所)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和出监(所)教育。各监狱、劳
教所负责服刑在教人员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要求为:
1、刑期为五年以下的服刑人员:属于扫盲范围内,刑满释放时,扫盲率应达到85%;所有服刑人员50%获得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刑期为五年以上的服刑人员:属于扫盲范围的,刑满释放时,扫盲率应达到90%;获得各类《毕业证书》和《
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刑人员分别达到应学习人数的60%、70%。同时积极鼓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参加各类
职业中专和高等职业教育学习、各类自学考试学习、各类高级技工培训班学习,并参加考试和技能鉴定,争取20%的人员取
得中专、大专毕业文凭和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在教人员:省劳教局将根据在教人员期限短的特点,开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年龄45岁
以下、教期一年以上的在教人员全部脱盲,所有在教人员50%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证书: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
规划,统筹实施。定期向监狱、劳教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就业信息和教材、师资,帮助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对经文化教育
、职业教育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五、失业登记:取得证书的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按规定落户后,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门办理失业登记,也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予以推荐。(杨鹏程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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