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24日电(记者张非非 李薇薇) 不执行已经颁布的低保标准,少发、欠发或者按低水平平均发放,
甚至把低保变成了临时救济;单纯依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上级补助多少就发多少----针对当前低保工作出现的一些问题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务必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这位负责人说,能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是落实低保政策的关键所在。各地民政部 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本地低保人数和实际所需资金,制定下一年度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低保资金不足的,要及时与财
政部门协商并向政府报告。还没有建立专户的地方,要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并及时将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划入专
户,实行封闭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逐步建立起按财政总收入或总支出的一定比例列支的低保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要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地把低保金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坚决纠正少数地方按季度发放低保金的
不规范作法,一律做到按月发放。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办法,大中城市务必在明年上半年做到通过银行、邮局发放低保
金。
我国初步建成多层次低保法规体系
新华网沈阳10月24日电(记者张非非李薇薇)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自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条例》后,全国大部分的省、市、县都制定了实施办法和细则。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一个多层次的低保法规和规章框架正在
形成。
据了解,北京、辽宁、江苏、福建、河南、甘肃、西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制定
颁布了与《条例》相配套的省级低保实施办法或规章,就保障对象范围的确定、保障标准的调整、家庭收入的调查、低保对象
的审核审批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各个环节作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此外,上海市政府颁布了《社会救助办法》;广东省人大颁布了《社会救济条例》;浙江等省颁布了低保资金管理办
法;北京市政府转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就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核定的标准
和程序、民主评议办法和基层工作机构等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全国大部分市、县,也都结合本地低保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县两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各地正在努力推进依法保障,按照法规或规章受理低保申请和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严格进行家庭正收入和财产调查,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民主监督办法。低保工作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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