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周琼)《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作为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也要向社会开放。有关部
门昨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承诺,广州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将按计划进行——2003年,30%—50%的学校向社会开
放,2004年,所有学校全面向社会开放,不再拖延。同时,为促进此项工作的进程,有关法规(草案)已拟出。
逾六成体育设施“藏”在学校
据介绍,目前全市各类体育场馆已达6700多个,从数字上看来,全市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似乎已达到2平方米以上
。
但事实上,由于有4215个体育场馆(占全市体育设施六成以上)建在学校,普通市民的公共体育设施仍然严重不
足。2000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广州市《体育法》执行情况后提出,市政府必须制订实施方案,让全市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开放时间表几经波折方出台
此后,市教委在有关答复中称此事困难重重,原因是绝大部分学校体育设施与教学环境没有护拦分离,如果对外开放
,不仅将加重教职工和学校的负担,还将加快学校体育场地的损耗和缩短场地的寿命,容易影响教学与正常活动等。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对此答复表示不满意,要求市政府协调制订相关实施方案。
其后数月,市政府在给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报告中第一次承诺:市教育局计划在2003年将有30%—50%的学
校向社会开放,2004年所有学校全面向社会开放。
之后,有关部门希望将全面开放的时间调整到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不能接受。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市教育局已草拟了一份《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实施办法》,将按原计划,
让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2003年30%-50%开放,2004年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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