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中国司法部昨天发出公告,公布37家获准在中国内地执业,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
的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名单。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不得聘用内
地执业律师,代表处及其代表只能从事不包括内地法律事务的下列活动:
1、向当事人提供该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以外的其
他国家的法律咨询,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
2、接受当事人或者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在该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地区的法律事务;
3、代表港澳特别行政区当事人,委托内地律师事务所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4、通过订立合同与内地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
5、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驻广东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名单
广州代表处
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黎锦文李孟华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冯元钺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的近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简松年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劳洁仪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深圳代表处
萧智林温嘉璇梁达坚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希仕廷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简松年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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